你好,我结婚两年,有一个1周岁的女儿,因女方贪玩好耍,我就提出离婚,孩子自从生下就是男方父母照看,居住的房子也是男方父母的,现在女方要求太高,男方无力,请求大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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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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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如果无法协议,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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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不成,只能起诉离婚。建议面谈了解详细情况后拟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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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2周岁以内的小孩原则上随女方抚养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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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女方没有什么不良习惯,建议你们双方好好谈谈、多沟通,毕竟孩子还小,如果是因夫妻感情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你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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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