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了一处新开盘商铺,当初购买的时候商铺大门口有两根铝合金立柱且门脸上方也有几根装饰用的铝合金立柱,开发商当初口头说装修的时候可以拆掉铝合金,现在商户打算装修的时候,物业来说不能拆除该铝合金装饰柱(该开发商出售的商铺中仅仅我这两家有这种铝合金装饰用立柱,其他商铺没有,且该铝合金装饰物仅仅只是附着着商铺外侧,并非嵌入建筑物整体内的,商铺交易合同上注明商铺外围辅助设施费用包含此铝合金装饰开发商已经向商铺购买者收取,据此我的理解是该处铝合金立柱就是我的私有财产我可以全权处理,且此部分也不属于公共共有部分→合同上也写明了) 另外拆除该铝合金装饰并不危机商铺整体的安全,我申请拆除的话法律上是否支持,物业是否有权利禁止商铺所有者拆除商铺外围附属设施~~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