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诉离婚,法院无法直接送达传票给被告,因为被告在外地务工,地址不详,公告送达需要法庭实施哪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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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们先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则只能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要求离婚。如果您有证据(如分居两年、对方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等的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则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否则您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很可能会判决驳回。但如果您在被驳回的6个月后,坚持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法院就很有可能认为您们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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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是法院的事,你只需要交纳公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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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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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院出公告文书,你自己联系法院报缴纳公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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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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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起诉即可,法院会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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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