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司注册资金500万(甲205万,乙100万,丙165万,丁30万,现做股权转让,在税务局办理完税凭证,现在实收资本461万(甲146万,乙100万,丙165万,丁30万,戊增资20万),现在我填的是甲60万元(500万*12%=60万)转给戊,甲转让10万元(500万*2%=10万)给己,丁转30万(500万*6%=3万)给庚,税务局人说这样填要个人所得税,因为实收资本未到位,相当于收入是按照注册资本算的,股东实际付出的成本没有那么多,中间有个差额,这个差额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想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话就要我改股权转让协议,让我自己算,请问我该怎么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