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我爸的工厂请了人做事,但由于工人自己的疏忽,把右手的大拇指,中指跟无名指打掉了,当时就把残指打的粉碎接不回去了,现在在医院治疗,期间的费用都是我爸出的。请的工人是有残疾证的残疾人,按年付工资的,当时没有签订合同,只有几个人证,说了如果万一出事责任一人一半的,因为他是残疾人脑子不是很正常。现在这样的情况我爸应该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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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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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由第三方(如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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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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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相对来说,受害人工人自己也是存在一定的过失或者过错的,双方协商比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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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