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昌平区**苑4区住户,我们这里的物业很霸道,在没有征得小区居民的同意情况下,在小区里挖了一大坑。(准备要搞啥建筑)这坑挖了快半年了,到现在一直搁置,也不处理。本小区原来是一垃圾消纳厂,挖的大坑全是过去渣土,垃圾,马上快秋冬季节了,气候干燥 遇上刮风,会给环境造成粉尘污染。另外物业任意堆放杂物,原本是小区居民娱乐运动场,却被物业随意堆放杂物,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生活! 此情况向那部门反应?请明示 谢谢!

刑事行政
2015-09-13 09:52:3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 不成,起诉,主张侵权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 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你好 建议协商不成 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
  • 建议协商不成 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
  • 你好,协商不成,诉讼处理
  • 您好,协商不成,起诉主张排除妨碍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诉讼处理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