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个半包装修合同问题,我8月14日交了订金,之后对方进行量房设计,8月21日我们双方签订合同,并支付了第一期费用,之后等待对方准备材料向管理处申请办理许可证,9月2日许可证办下来后,对方因为他们分配的工长不愿意施工,换了另一个工长也不愿意施工,导致无法开工,9月7日对方电话通知我,想单方面解除合约,到了第二天又说不想解除合约了,重新安排了工长,并于9月10日开工,等到9月10日中午,对方打电话给我叫我去现场谈一下,我到了现场,对方提出加价2万5千元,原来的合同才1万5千元,我当时没有同意。到了下午对方打电话给我希望让我退单,并且全额退款。
合同中有写 未开工单方面解约方需要赔偿对方实际损失和合同价10%违约金,对方延误工期超过15日,我有权单方面强制解除合同。
现在这个情况我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这段时间我的租房费用管理费以及误工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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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按合同约定处理
追问:现在这个情况属于对方延误超过15日吗?合同是8月21日签的~管理处审批许可证下来是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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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