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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底买的新车,8月16号在秦皇岛被追尾!对方全责!车辆后底板受损,左翼受损至左侧后门无法开启。后尾门全部报废!我是否可以叫对方赔偿我车辆贬值费!车辆修理期间单位扣除我的车辆补助,同样,我是否可以叫对方赔偿!

交通事故
2015-09-11 22:28:2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5、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6、具体的赔偿标准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 协商不成,诉讼处理
  • 你好,可以起诉处理。
    追问:我想用简单点的办法解决!我急需要用车!请问还有什么捷径吗?
  • 可以要求的,关键是要固定证据
  • 你好,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诉讼处理
  • 协商呗,那是最快的,把你的损失都列上,和对方谈谈,但贬值损失有的法院是不支持的,可要求代步费,但补助不属于此事故的直接损失,不太好主张
  • 您好,可以要求赔偿,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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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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