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外企,跟外服签订的劳动合同里只写了开始时间,没有写终止时间,没有写明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吗?
现在办理居住证社区工作人员不承认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服还没有正式给出解决办法,可以使用法律途径要个说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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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追问:谢谢!
有几点疑问: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里(本身没有写明合同终止日期)是不是必须要有“本合同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几个字?如果是的,那么这个合同是不是有问题的。如果不是,社区工作人员有没有权利拒绝承认合同的有效性
2、这个争议之日起,是从签订合同的时间算吗?签合同的时候我们没有这方面的知识不知道这是有争议的
3、这一事件中,我有哪些正当权利受到了侵害,可以要求维权的
另外,生活中肯定有很多法律问题我们没有注意到,怎样才能得到专业法律帮助,想获得类似法律顾问这样的服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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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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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