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前段时间在北京骑摩托车被抓了,到大兴区看守所关了7天出来了,现在一个月了,可现在检察院给我打电话叫我去有谁知道有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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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检察院 咨询办理,参考如下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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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情况。如果涉嫌刑事,建议委托律师介入,详细了解案情,提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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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是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和情节分析的,需要帮助,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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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配合,应该没什 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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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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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积极配合,应该没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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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配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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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还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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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个律师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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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