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4日以孔*,丁**,鹿**3个股东组建的河南省**建筑脚手架有限公司在社会上公开招聘,不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任意解雇和拖欠员工工资,公司实际掌控人是股东丁**。申请人已将仲裁请求诉至荥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长期不在公司,只留一名员工负责日常事物。拖欠工人工资在8月份只发到6月,7月份已经停产放假。无奈之下将公司诉至市劳动仲裁委。老板丁**得知后,和他协商不成。得知,公司已经破产,内部已经清算,注销了国税和地税,但是我8月10去工商查到工商营业执照没有注销。另外我刚知道丁**又以个人名义注册了个加工厂。请问我打赢这场仲裁,赔偿金能拿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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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可以争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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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带相关的材料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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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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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可以跟律师详细面谈,有需要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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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