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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于去年底购买某全国知名开发商的商品房,置业顾问承诺五证齐全,并且今年底交房,交了首付后只给我提供了首付款收据。今年8月底接到开发商电话,开发商说该楼盘其中部分用地(包括我所买的那栋)为办学用地,房管局查处不与发预售证,该开发商在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提前销售,现要以高于银行利率两个点利息退款。目前楼房已封顶,正在内部装修,完全没有停工迹象。据我了解为了等交房,不少业主选择在附近租房,现大多数业主都不同意退款,而且该区域房价已比去年底涨了很多,请问作为受损方该如何维权,谢谢。

房产纠纷
2016-11-20 06: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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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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