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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有限公司的股东,占有公司5%的股权。已经离职了2年。由于离职时不允许退股故现在还是这家公司的股东。现在由于经营不善,公司欠外债2000万。应收款有300万。现在债主已经逼债到各个股东,我现在想先行赔付我股权比例所对应的现金,以缓解对家庭生活的影响。我想咨询这样会不会有后患,如果债主去其他股东那边收不到钱会不会又回来找我

公司企业
2015-09-17 09:04:2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公司的债务以公司财产偿还,股东不承担责任。建议委托律师处理,以免利益受损。如需帮助,可以来电。
  • 如果你的说法是真的,你无需赔偿,因为你以出资额承担无限责任,而不是你的股份承担无限责任。
  • 你好,公司欠款,股东要以期出资额承担责任的。
  • 你好,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是分离的,先行赔付有风险。
  • 您好,有限公司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追问:但是现在那些债主不讲道理,威胁我和我家人的人身安全,我是想花钱买平安
    解答:您好,可以向债主说明情况。如果你想追偿,可以在还钱之前找到股东,写一份协议。
    追问:协议的内容应该包含什么内容呢?
  • 你作为股东是不会承担个人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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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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