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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工伤,住院23天 ,老板没给过生活费 ,住院还留一人照顾,现在出院了 医生说休息一个月,现在找老板赔,他说不关他的事,叫我找保险公司,但是保险公司赔的我不满意,住院23天还要减5天 ,一天五十块钱,其他什么都没有。去申请工伤认定老板不签字也不填表,申请劳动仲裁又什么证据都没有,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求解,谢谢。

劳动纠纷
2015-09-08 14:43:3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发生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工伤需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申请的,申请时需带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厂牌,工资条,银行的工资发放记录等,还需带好本人的身份证,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需去工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打印)、住院时的住院记录及出院小结等(用人单位如果拿着,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医院要求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的)
  • 你好,尽量收集证据仲裁劳动关系。
  • 委托律师处理
  • 可委托律师处理。
  • 先申请工伤认定,提供劳动合同、厂牌等劳动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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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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