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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天因车上没带灭火器被高碑店交警开了一张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被罚200,请问他们合法吗?还有,我没有给他们签字,他们开具的罚单生效吗?

交通事故
2015-09-07 16:33:0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处罚合法,你没签字也生效。罚款200,是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除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悬挂法定机动车号牌以外的其他号牌;
    (二)接送中小学校学生和幼儿园幼儿的校车在车身两侧喷涂统一的标识;
    (三)大型、中型客运机动车和货运机动车驾驶室的两侧,喷涂车辆所有人及其居住地的名称以及准乘人数或者核定载质量,车身后部喷涂放大的机动车号牌号码;
    (四)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五)客运出租车安装出租车标志,并在驾驶室的两侧喷涂经营人名称;
    (六)随车配备灭火器具、故障车警示标志;
    (七)不得安装、使用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光电设备、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等装置。
  • 你好,可以申请复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