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合同上岗位一栏是生产车间,但是事实我在生产车间板房部工作几年,现在公司要调我去生产部,我是否有权拒绝,我坚持不调动,公司对我的处理是要开除我,但只结算工资不赔钱。请问公司是不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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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二个月实际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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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的合同的工作地点是生产车间,没有特定在生产车间板房部,如果你不接受工厂安排,应该是没有赔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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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调整工作岗位是否合理,如果没有协商一致,调整也不合理,就不能解除,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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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同一部门内调动你岗位不算违法,建议服从公司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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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