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担保人,前后帮朋友担保了100万,共五笔,其中三笔已起诉,30万的只起诉了我一个人,查封了我的财产,其余两家判债务人先还(期间债务人逃跑,房产被查封拍卖,私房第一层和第三层),后另一家没起诉的20万告债务人诈骗(给抓捕回来了,债务人在欠条上写的工资资金短缺构成诈骗),请问法院会如何判?是否诈骗的二十万会优先从拍卖的房产中获得?我(连带担保)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还有一家未起诉的已经过了六个月担保期限,他既不起诉也没找我要钱。假如我替债务人先偿还了唯一起诉我的人的三十万?我该如何向债务人追偿?(他的房产估计都不够分)期限是两年?债务人一无所有,过了这两年我替他出的三十万是不是就打水漂了?麻烦哪位好心律师提我解答解答!万分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