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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担保人,前后帮朋友担保了100万,共五笔,其中三笔已起诉,30万的只起诉了我一个人,查封了我的财产,其余两家判债务人先还(期间债务人逃跑,房产被查封拍卖,私房第一层和第三层),后另一家没起诉的20万告债务人诈骗(给抓捕回来了,债务人在欠条上写的工资资金短缺构成诈骗),请问法院会如何判?是否诈骗的二十万会优先从拍卖的房产中获得?我(连带担保)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还有一家未起诉的已经过了六个月担保期限,他既不起诉也没找我要钱。假如我替债务人先偿还了唯一起诉我的人的三十万?我该如何向债务人追偿?(他的房产估计都不够分)期限是两年?债务人一无所有,过了这两年我替他出的三十万是不是就打水漂了?麻烦哪位好心律师提我解答解答!万分感谢!

债权债务
2015-09-07 16:59:5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首先,民事赔偿优先于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其次,根据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保证期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最后,连带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的时效是两年,你可以在诉讼时效期内起诉,由法院判决支持你的还款请求,待债务人有钱可供执行时,再将钱款追讨回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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