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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去北京找什么部门

交通事故
2015-09-06 22:33:5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节 复  核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 你好,可以申请复核
  • 你好,上级交通部门
  • 10天内找上级部门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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