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给亲戚(对方是开投资置业公司的)45万三分息,借条上没写利息2015年3月到2016年3月归还。前两天因为借贷抓起来了,我到他公司所在派出所报案,结果我一说民警指着桌上说这几天来报案的人有许多光欠条跟身份证复印件有厚厚一叠,叫我把欠条和身份证复印一下留个电话号码,讲过两天通知我们来做笔录,结果到今天五天了也没有通知我们(还有好多亲戚借钱给抓起来的人)去做笔录,这是为什么?法院我也去过了准备去起诉的,可法官讲要等嫌疑人材料上报到检察院,检察院到时会通知我们去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现在我该怎么办来要回我的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