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拒绝上班,你的情况属于工伤,具体伤残等级以鉴定为准,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根据伤残等级向单位索赔。
追问:这个老板是我姨老表,当时厂是刚搬迁,原来我是焊工,工资是400元一天,后来他厂搬迁在离我家不远为了照顾老人和孩子,我才37岁,刚上班一个月,什么保险都没有,什么安全措施都没有,总共到目前为止医药费花了十一万多,现在上了班还得看他们的脸,我该怎么办,帮帮我!
解答:你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证人、录音、照片等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据,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再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根据伤残等级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