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走路被车子撞了,对方保险公司赔医药费出百分之八十,剩下百分之二十谁出,然后吃饭,住宿,车费都有发票,对方是不是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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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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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商不成时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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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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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的,还有工资,陪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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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交警的书面事故认定书作为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也是各方承担责任的依据。对该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向其申请行政复议。原告起诉时可以把对方车主、司机、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若需帮助可委托本律师代理维权,欢迎来电预约面谈事宜,面谈时请携带全部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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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诉讼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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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