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房子应该是2014年12月31号交房,到2015年7月30号允许我们交房装修了,但是我们交房的时候签订了一份关于装修的合同。
内容开头大概意思是,房子未达到国家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装修标准,如果业主领取钥匙装修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业主自己负责。
可是刚装了没几天,物业又通知验收电梯,这一下又过去了大半个月,到现在能装修的一点希望都没有,物业费我们从交房的那一天就开始交付,装修期间租用的物业的灭火器一直在闲置,最重要的我们急等着用房子,到底何时能再装修。
开发商赔付的违约金是每天万分之一,在2015年7月30号我们已经把2014年12月31号到可以2015年6月30号6个月的违约金领取了,请问律师,之后的违约金我们可以要求开发商多赔付我们吗?
-
你好,是可以主张违约金的,
-
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
可以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