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公司章程上的股东是另外两个人的名字,而股份大的股东和我签了另外一份合作协议,请问这个协议有用吗?只有股份大的人的签名。我这算不算是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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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这个情况属于股权代持的情形,您是隐名股东,大股东属于名义股东,协议是有效的。他必须按照协议向您分红。但是如果您要求进行工商登记必须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因为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另外,如果这个大股东私自将股权转让或者出质,第三人善意取得,您将面临失去股权的风险。供您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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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股份转让,虽然只需要占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人同意,但是需要召开股东会议,协议是否有效要看协议内容和大股东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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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看协议内容的 这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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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才能与公司合作。如果你要成为公司股东要经过法定的投资程序的,这样肯定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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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的,需要经过其他人同意,协议只在你们两个忍之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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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协议在协议双方之间有用;你不算是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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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