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姓罗,男。2015年5月 4日至2015年6月30日,在南宁一家修理厂上班,5月份工资已结,6月份工资问了很多次,在2015年8月9号只结1000元,说剩下的回头再结,可是后来多次催账,总回答过几天,到了他们说的那天又不还,又说再过一段时间,最后不理人了···当初去上班说是给3000一个月,可实际5月份发的只有底薪2500加加班费100多,没有其他提成,他们只是口头上说,想必是想给多少就给多少,其他什么都没有,工伤这些什么都没买,我从事前台工作,接待客户,话费都是用自己的,一个月仅仅工作都要100元话费以上,公司却没有补贴一分。上班时间上午8点30到下午6点30,途中只有中午吃饭时间,吃完饭又马上回到工作岗位,而且下班从未准时,经常下午7点以后下班,甚至更晚;单位和我们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未见公司有营业执照,手上有考勤表、入职申请表、离职申请表照片各一份,都是按正常手续入职、离职。现想要回剩余工资,不知道能不能拿回?是否还能获得其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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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和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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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协商处理,跟劳动局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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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未发工资和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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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