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您一件事,有个男的喜欢我,半年给我花了两万多,我没有强迫他给我买东西,现在他让我还钱说不还就告我,我觉得钱是他自己的,我没有让他给我花,如果上法院的话我应该还他这笔钱么,我已经给他4000了,他说还有17800,不还就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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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是赠与给你的。你不认可借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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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花的不可以要回
追问:他还威胁我说不还就去我家找我爸要,我说那我还你,他让我2016.1.1还给他,说不还就上诉,居然还管我要利益,我可不可以告他勒索,他还威胁我说我属于感情诈骗?我根本就没有说是让他强迫给我钱,都是他自己愿意花钱的,请问我可以告他勒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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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自愿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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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属于赠与不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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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是赠与给你的。你不认可借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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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理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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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