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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在嘉洲广场里面上班,要交600元押金,底薪才1800元不包吃不包住,而且工资是9月20号到25号才发8月份的工资。已经押了20多天工资了,还要多交600元押金。他现在想辞工不做了。哪知道公司有关主管说,不能辞,要请到人才让辞,让你辞工最可恶的是说押金不能退了。还要再扣20天到25天的工资才让走。请问一下这是什么,该怎么处理,合不合法?

合同纠纷
2016-10-26 09:34:3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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