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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公司的车(全险)办公事,把摩托车撞了,伤者要求垫付医药费,公司非要我出一部分,本人家庭条件艰苦,无力承担。现在伤者家属自己先垫付了,伤者准备起诉,请问我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5-09-04 11:10:4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履行职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又因车辆有保险,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范围内优先赔付。对方有权起诉你,但法院查明属于前述情况的,不会判你承担责任。当然,如果你存在重大过错(比如事故主责或全责),且给单位造成损害的,单位可向你追偿。
  • 应诉就好了,由公司承担责任。
  • 你好,系履行职务行为,后果应由公司承担。如果车辆投保有交强险和三者险的,由保险公司赔偿。故此,你作为员工不会承担什么。
  • 你无所谓,由保险公司承担,你个人承担很少一部分。
  • 由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既然是全险,如果伤者伤害较轻、损失不大,保险公司足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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