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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朋友,您好! 我有个问题想请教,我公司开发有一个电子商务平台,专门是提供网上开店,信息发布平台。在今年也就是2005年9月-15日,在我公司的商务平台运行了三个月,有一位商户会员以一个公司的名义在我商务网站注册了一个用户名,开了一个网店。 到了2005年12月26日,也就是今天,我们公司突然收到法院的传票,被告知,我公司被告的原因是:原来是有一位商户会员在我站以一个公司名义注册的会员,他发布的信息以及其网店名称是冒用其他公司的名称,被原告公司查到,所以将本公司告上被告席。 经我站与原告公司负责人联系,得知确有此事,本站已查证,确有此用户名在本站注册有网店,并发布有这些信息。经我站的工作人员打电话询问在本站注册的网站联系人,那边却也说他的公司也是原告所说的公司。 我站再次联系原告公司负责人,协商事情如何解决,原告公司却说:要本公司负一切责任,并且要赔偿他们的损失。 请问律师朋友,您对这件案子如何去评论?责任是在我方吗?我方只是一个免费提供网上信息发布平台,一个免费网上开店平台,我站无法去查证所有的会员是否属实。在这样的情况下,当发生像这种侵权问题,责任是我公司的? 在我发表此文章前,我也在网络上搜索了一下,在我站注册的这个商户会员,他也在其它的商务网同样注册了用户名,也发布了广告信息。不少于三十个网站登有他的信息! 请求律师朋友解答此问题,您来评论这个事件!谢谢!

知识产权
2005-12-27 01:02:01
暂无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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