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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xx(南)与孙*贵(北)系南北邻,2012年6月份,申请人准备建房,孙*贵等4人多次无故阻拦施工,调解数月无果,家父经不起精神压力,同年10月患神经损伤,全身瘫痪,呼吸衰竭,于天津总医院治疗,确诊为格林巴利综合症。花去巨额医药费,至今3年多仍瘫痪在床,需24小时护理。住院期间有人打电话索要10万了事,因家父一天下数次病危通知书,无暇顾及未果。2015年6月家父无生命危险,抱着花钱消灾的态度遂与其协商,孙*贵等人,最后以三间小南房(约50平米)有裂纹为借口,不给15万甭想建房的结局。孙*贵的小南房建于10余年前,其地基原先是个4米多深的池塘,其裂纹已多年,并非刘xx造成的,纯属无中生有,恶意敲诈。孙*贵等人其目的明显直接故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房屋受损作伪装,以阻止施工为要挟手段,3年之久并未放弃强索刘xx巨额钱财的违法行为,对刘xx及其家人实施精神强制,而且愈演愈烈,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孙*贵等人的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74条之规定,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刑事责任。不但对刘xx及其家人财产、精神、身心、工作、生活带来巨大的威胁、伤害和影响。给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并带来不安定因素。可以立案吗?谢谢

刑事案件
2015-09-06 11: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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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