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1、卫星定位并非确权的依据,关于土地使用权争议,首先应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由乡镇政府依法处理,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关于你父亲被打一事,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追问:非常感谢李律师的回复,当天已经报警,但是至今没有答复,已经一个多月,派出所说处理完地问题在处理打人的问题,对方带有卫星定位的东西,说我们种的地向外占了。事实是他们抢占我们的土地,我们种的地界有老石界,但是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这块土地,只有老村长和村里领导人作证,(这块地还牵扯第三村,他们也能证实,这块地是我们村的)都说民不跟官斗,但是我感觉总得有讲理的地方吧
追问:还有个问题就是如果确权了的话,就会变成他们的了吗,他们说卫星定位是08年定的,已经确权。但是我们都不知道,他们怎么能够确权,我应该如果去做?谢谢
解答:土地如果已经确权,应当有土地管理部门(基层如土地管理所)的相应备案。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界限,应当以老石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