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孩子是姥姥一直给带着,男方也不给出钱,我俩一直是异地分居,分开有四年了,有时会在一起,离婚分居三年就能离婚,我们偶尔在一起算长期分居吗,我想问下,男方就是不离婚,我起诉需要什么资料,孩子一定要归我,我也也抚养的能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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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起诉书,和结婚证身份证,就去法院立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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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可起诉主张孩子的抚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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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主张孩子的抚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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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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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男方不同意,你仍然可以起诉离婚。分居时间长就是一个很好的理由。孩子归你抚养的可能性也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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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孩子抚养权。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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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你们偶然还在一起,能否算长期分居,由法官裁量认定。起诉离婚,需准备好起诉状及身份证、结婚证、女儿出生证明、长期分居的证明材料等。离婚诉讼中,孩子如果在2周岁以内,判给女方的可能性较高,孩子2岁以上10岁以下的,通常视夫妻双方各自抚养能力条件等因素,而决定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孩子10岁以上的,通常也会征询孩子的意见,看其是愿意随父还是随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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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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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带上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法院起诉,具体什么资料到法院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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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那你可起诉主张孩子的抚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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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