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程欠某个厂家一百多万,没有资金偿还,但有房产。房产是承建商用来抵工程款的,刚拿到手,已签合同,一年后收楼,收楼两年后才能拿房产证过户,对方不愿接受合同形式上的转让。还有两套小公寓也是承建商用来抵工程款的,已经差不多两年,准备拿房产证,对方嫌房产所在地离他远不愿接受。请问除了拍卖或抵押贷款,还有什么办法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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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还款,等他起诉你,通过执行程序再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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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对外出售或变卖。
追问:对方已告上法院,已收法院通知书。房产早在一年前就开始出售和变卖,如果能这么容易卖出去就不用愁了。就没有其他解决办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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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沟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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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起诉,由法院按照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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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供单据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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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