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离婚,孩子抚养费14年,只给3万,合理吗

民事相关
2015-09-02 10:50:1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你好 建议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 协商不成 可以上诉法院判决
  • 您好,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到法院,结合孩子实际开支和对方工资收入判决。
  • 那肯定不够的。应按对方收入的20%-30%计算。
  • 您好,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 要根据孩子的花费及对方的收入来综合判断。
  • 不合理 你可以起诉或者协商争取抚养费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