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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二姨,智力残疾,结婚后生下一女儿,扶养到了6岁,因为家里的以前的二姨夫的爸爸虐待她,打过她,二姨跑到另一个区,被一个好心人收留,对她很好,和以前的二姨夫离婚,与收留的人结婚,过日子。因为意外收留的人去世了,自己无法自理,她的女儿现在28有自己的家庭,她还有三个哥哥,和一个妹妹。女儿不同意让她和他们生活在一起,二姨的女儿是否有赡养的义务?

其它综合
2015-09-02 17:14:1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 您好。二姨的亲生女儿有义务赡养二姨。
  • 你好,子女有法定赡养父母的义务
  • 有的,可以起诉解决。
  • 是的,有赡养义务,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履行赡养义务。。
  • 你好,有赡养义务
  • 有赡养义务
  • 子女有法定赡养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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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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