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房产继承权问题,外公去世后留下外公去世前留下一套房产,马上就要拆迁了,外婆还健在,他们有四个子女,其中一个也去世了,那么这套房子是归外婆,还是归外婆和几个在世的子女,不在世的子女的妻子和孩子有没有这套房子的继承权?如果拆迁时房子还是在外公名下,没有过户给任何一个人,外婆说给其中一个子女,这样是不是侵犯其他子女继承权的?

继承
2015-08-27 10:26:5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套房子按照法律规定应由外婆跟其四个子女继承,已去世子女的应得份额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外婆未经其他合法继承人的同意将房屋处分给其中一个子女构成对其他继承人继承权的侵犯。
  • 一般是你外婆和子女共同继承外公部分
  • 如果房产是你外公外婆结婚之后取得的,为他们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半的房产为你外公的遗产,如果没有遗嘱的,归你外婆、四个子女(或不在世的子女的孩子)平分,相当于每人会分得整个房产的十分之一。外婆是无权决定整个房子归谁。
  • 财产继承首先尊重遗嘱,没有遗嘱按照法定分配,房子首先一半是外婆的,另外一半属于外公遗产,需要四个子女和外婆平均分配,去世那方子女的配偶孩子继承他个人那一部分。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