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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是我妈找朋友装的,但是装的不满意,我和那个装修的发生了摩擦,钱已经付过了,但是现在要起诉我们要装修前,我们没有合同收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5-12-13 09:31:24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需搜集证据,否则,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章 证据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您好。您与对方虽然没有签订装修合同,但对方给予了装修的工程及工作,装修款已支付的情况下,如果主张合同无效,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如果对装修不满意,可以责令对方修理、重做等。
  • 建议先进行协商,若无果,收集证据进行诉讼。
  • 你没有证据不好办呀,怎么证明你们付过钱了。
  • 给钱不打收据,这个不符合一般生活常识吧
    追问:都是朋友没想到这样儿啊
  • 您好,是否有已付款项的打款证明,银行票据。
    追问:没有以付款证明但是它们手里有卖东西的收据
  • 您好 建议先进行协商,若无果,收集证据进行诉讼。
  • 若对方起诉的,再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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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