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村村民,在2000年的时候我们村小队队长要兑换我的责任田,用来给他儿子修房,当时我不同意,他就威逼利诱,把房基础都修到我地里了,才找我填土地兑换协议,被逼无奈,我填了合同,但是人家占了我的地,没有给我兑换他们的地,合同上只有写我的地,没有写他们的地,并且让他们房子的后檐水流到我地里,当时协议上写的‘甲乙双方商定,乙方的后檐水甲允许在甲允许的地方排放’。过了几年,村上把我的责任田批成了我家的宅基地,我家就住在了他家隔壁,我们家修房的时候,他家逼迫我要把水路留下,我实属无奈就把水路留下了,后来,他家在围墙上平放了一条二分之一水管,后檐水流到水管里,但是因为雨过大,水管较小,易满,现在都流到我家墙里面,内墙里面粉刷的大白粉全部脱落,房间潮湿,房基础也有裂缝,我找村上协调,但是人家不管,说是他们以前买的土地,并且留有水路,现在我想请问我上诉,能要回我的土地吗,或者让水路改道,不要留到我家里面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