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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招聘的时候说底新3400双休,然后就上班了培训和再公司做些小事都是按照公司领导的要求做的、期间一直说是带薪培训,现在公司分配小组、出差异地一去就是四个月没休息,上班时间6.30到晚上9点。不愿意去,因为和当初入职说的完全不一样,现在离职说我们试用期还没到一个月自动离职、不给工资,要不过试用期一个月才给工资、或者是打电话销售工资2500,请问这样打电话给劳动局有用吗

合同纠纷
2015-08-24 20:08:4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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