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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去承包了一片树林合伙人原有三个人其中一个是我去承包树林的主人,刚开始砍树的时候他退出了,可是合同上主办方是他的名字,现在承包的树林挨亏了十几万目前还有三万块没付完。他们要把我们告上法庭,我想问要是他们真把我告上法庭的话,那个跟我们合伙的那个山头的主人他是不是要承担所以责任?因为里面只签了他的名字,合同也是他自己写的

其它综合
2015-09-03 12:18:59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根据合同约定,您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是的,你们三人应该是共同被告。如果需要律师可以给我打电话带上资料来找我,第一次咨询是不收费的。
  • 你们三个是共同被告的
  • 你好,建议聘请律师维权。
  • 您好,是的,你们三人应该是共同被告。如果需要律师可以给我打电话带上资料来找我,第一次咨询是不收费的。
  • 你好,他对退出之前产生的债务应该承担责任
  • 所有的合伙人都得承担责任。
  • 建议聘请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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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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