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妹妹2010年结婚,现在有一个四岁的女儿,2012年贷款买的房子,2014年入住,首付是男方出的,贷款事男方用公积金在还,目前还有14万的贷款还没有还完。2014年买的一辆8万元的轿车,男方工资每月7500元,我妹妹每个月3000元。现在夫妻双方感情不和要离婚,男方说孩子和房子都归他自己,还有14万的贷款要女方和他平分还款,我想问一下他们这种情况一般会怎么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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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产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一方要房子,给另一方房屋补偿款,银行贷款由得房方自己承担。车辆也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也是一方要车,给另一方车辆补偿款。孩子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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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车、双方的工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孩子一般随女方,但要从有利女子成长的原则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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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双方的工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扶养权协商不成,归女方的可能性大。
追问:女方是外地的,孩子带着回老家的话没有人照顾,孩子的爷爷奶奶有自己的房子和退休工资,这种情况能判给男方吗?
解答:可列举有利条件,争取孩子的扶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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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上财产均分,债务连带承担
追问:因为女方是外地的,带着孩子不方便,但是孩子的爷爷奶奶都有自己的房子还有退休工资,孩子能判给男方吗
解答:你好,可以。
解答:带女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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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车辆等财产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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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