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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不久前去世了,她名下有一处房子,要过户到我名下,我爸,我姐都没意见,我姥姥在我妈21岁时就去世了,而我姥爷,我妈对他也没印象,听我妈说他在我妈3岁左右就失踪了,我姥姥含辛茹苦的拉扯着我妈和我舅舅长大。   现在房屋要过户办公证,需要我姥姥姥爷的死亡证明,我姥姥的死亡证明派出所已开出,姥姥的婚姻状况写的离婚,姥爷在原户口上查不到。派出所的人让我先别开我姥爷的死亡证明,说还要查法院卷宗什么的很麻烦,让我回去跟公证处的人说姥爷在原户口上查不到,看公证处那里有没有什么办法解决,我回去问公证处的,说还是必须要证明我姥爷已经死亡了才行。   真郁闷了,姥爷生死不明,一点抚养义务没尽,现在到成了我办手续的大麻烦。   公证处的人提示说如果这条路走不通,就让我家搞个纠纷,我到法院起诉我爸我姐,我爸思想很传统,收到法院传票这种事会很生气,我不太想走这条路。   请问我现在改怎么做?是要到派出所继续追查我姥爷的下落吗?   请律师指点多谢了!

继承
2015-12-22 10: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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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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