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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977年11月参加工作,职业医生,干部级,1977年11月-1999年为视同缴费,2000年-2006年终断未交,2007年-今正常缴费,2016年8月份退休,工龄39年,请问;中断这7年的保险费在退休前一定要补齐吗、或者再补3年工龄达到35年可以吗、补交标准是按现在发放工资额按现比例交纳吗、当地社保局说现工资现比例退休时一定要补齐,事业单位无交满15年一说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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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3 19:10:4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