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市淄川区,因民事纠纷导致的刑事案件,缘由对方过错,我方失手,致对方轻伤,因对方条件我方不能接受,对方起诉,现已交法院处理,如果调解赔偿成功我方当事人是不是可以免除牢狱?因之前某案件当地法院徇私维护他们当地人,致对方死去才判处赔偿两万,没有牢狱!如果法院还是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办?怎么告这个所谓的人民法院?
-
你好 建议咨询办案公安部门
追问:之前也找过他们,他们就是说现在已交法院,他们也没法回答!公安部门也徇私,跟我方当事人一起涉案的一个人,派出所认出那个有人就让在场的另一个我方旁观人顶罪,拘役十天。我们不认也不放人!这种所谓的人民警察我们问他们有用吗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