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跟孩子他爸,是未婚先孕,现在孩子八个月,没有办酒席没登记,因为男方一直要我打掉孩子。所以怀孕期间几乎没在一起,生小孩是在他家生,是想在月子里给他改过的机会。但两个月后。依然那样。所以我决定离开,一直到现在都在娘家。这期间不但没什么表示,还时不时发些伤人的话。我说我们不可能在一起了,他现在想要小孩,。但是怀孕期间的产检费跟小孩出生后的一切费用都是我个人承担。是我坚持生下了孩子。孩子对我来说很重要。他现在甚至发信息来威胁要孩子。按法律这孩子会判给他吗?我不能失去这个孩子。?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