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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结婚后房子才交工,他父母付的首付,写的是我们夫妻两人的名字,房贷也是我们共同还,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怎么分割?

婚姻家庭
2017-10-16 14:54:0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属于共同财产的。离婚平均分割
  • 《婚姻法》第九条【对协议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处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首先,时间已经过去多年了,已经超过一年时效。其次,当初离婚时,你哥无欺诈、胁迫情形,法院即使受理也会驳回他的要求。最后,她可以提起诉讼,法院也会受理,但最终会被驳回,让她折腾去吧。
  • 通过判断婚后继承的财产的方式,再来确定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旦离婚的话是可以要求分割的。因此而产生的纠纷也是非常普遍的,如果继承遗产一方不想与对方发生关于继承遗产的纠纷,可以让遗产所有者通过设立遗嘱指定继承,特别是涉及到房产的问题,最好可以事前找个夫妻共同财产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共同财产,承担共同债务,。孩子抚养权参考如下。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房子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屋,归还的房贷和其增值的部分,你可以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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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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