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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诉讼..1,请求判决离婚。2请求判决女儿归我抚养,她每月支付三百块抚养费至女儿十八岁。3,请求判决她享有原.与我共同共有房屋一半的所有权。4,本案诉讼费由我承担。。。事实及理由:原被告二零一零年一月结婚,婚后有一女。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不和,为能建立夫妻感情。而且被告对家庭生活极其不重视,经常怀疑原告.打骂原告,对原告表现出及大的不信任,经常对原告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经原告多年忍受不见被告有所改变,以至夫妻关系剧烈恶化。现原告已无法再忍受被告对家庭的不负责任,双方感情以破裂,再无法共同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诉至贵院,忘判决如前所请!@……………… 可是她说的这些事实和理由并不属实,我们感情一直很好,街坊邻居她的朋友都可以证明。一年前又生得一女。只是出生后有先心病在一百天时夭折。事后也照常生活, 直到今年七月二号时 她以回四川老家为由带着五岁的女儿和她的一个网友离家出走,后十天回家 就说要离婚 。后来在家一晚又离家出走现以无联系。只知道她和一个戴眼镜的湖北襄阳的男人在一起。八月二十一号我收到法院的传票 现定于十月开庭审理。我要准备些什么啊。

婚姻家庭
2015-08-22 22: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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