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24岁死去车祸,育有一子,现在弟媳就不想在我家住了,教的小孩子现在见了爷爷奶奶就跑,(以前都是爷爷奶奶带的,爷爷奶奶50多岁)弟媳想把小侄子那部分钱连人一起带走,她现在还年轻以后肯定还会嫁人的,死亡赔偿金下来,我侄子的那部分,爷爷奶奶有监管的权利吗?两位老人还没有从失去儿子的痛苦中走出来,现在又要面临着要失去孙子,我第生前有一套房,但是按揭还没有下来,现在为了小孙子上学方便名字改成爷爷的(因为我弟媳没有工作),弟媳要我爸立遗嘱,做公证,以后房子继承权是小侄子的.这样做合适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