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育有一子 ,今年五岁 ,孩子出生后男方家里人对我不好,感情逐渐变淡,登记后男女双方都在北仑至今有2年左右,但没在一起生活,第一次在老家我(女方}以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孩子归男方抚养,由于男方一次性要求女方支付五万元的离婚费(小孩抚养费),我(女方)由于没有稳定的工作,无力一次性支付,要求分期,男方不同意,没离成,现在过去六个月了, 由于没有解决的婚姻严重影响了我的工作,收入很不稳定,让我一直无法开始新的生活,男方家里也帮男方介绍了一个新女人,我也遇到了自己喜欢的人, 我的诉求是离婚,孩子归男方抚养,我(女方)愿意净身出户,不分婚后财产,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愿意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我能在北仑法院二次提出离婚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