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踏板车次要责任3,受伤住院19天,17岁,花费医疗费24227.4元,我方机动车主要责任7,无伤,对方起诉,要求我赔偿医疗费24227.4
伙食费100元/天*19天=1900元。
护理费80元/天*19天+2465我们请的护工=3985元。(我们请来护工,前面还有个80元一天是什么意思)
误工费3000元/月/30天*19天+3000元/月*3个月=10900元。
交通费1000元。(出事后我们送伤者去的医院)
营养费1000元。
共计13012.4元。还要求诉讼费用也由我方承担。
请问我们该怎么赔?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