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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25岁,因工死亡,位经与张某妻子协商,达成工伤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40万元。张某上有父母,但是父母离异,其父再没尽到抚养义务,一直随母亲生活,下有一子,一周岁。请问这个赔偿款应该怎么分配?

其它综合
2015-08-22 14:25:4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配偶、子女、父母在未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具有同等继承权利,均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父母离异且父亲未尽抚养义务,并不能导致其继承权一定丧失。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其份额一般情况下应均等,但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适当照顾;对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分,但不强制;对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但未尽扶养义务的应当少分或不分。对于未成年子女所获遗产份额,尤其法定代理人代为保管。
  • 继承人范围配偶、子女、父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